|
中国的人际关系永远都这么让人尴尬 开门就要问工作 婚姻 月薪等等 干你屁事啊 |
|
挺好看 |
|
全村男人都喜欢小寡妇的设定我也是醉了。 |
|
为儿女烦心的卖糖葫芦的农场大婶 |
|
看过 |
|
山东卫视系列补标 |
|
好看,陪父母一起看的。 |
|
俩老逼娘们真的烦 最后还能洗白也是醉了 编剧这么苟呢 |
|
问玛丽苏小寡妇几何风骚,引无数乡村富帅屌丝尽折腰 |
|
断断续续陪娘亲看过。 |
|
里面竟然有安凌容?!看了好几集才看出来! |
|
陪父母看的 |
|
三星半,当个肥皂剧消磨时间还真不难看 |
|
这种烂剧情还能磨叽31集,真的无语 |
|
我万万没想到这是一部卖糖葫芦的剧 |
|
我妈看劲儿劲儿的(我也是) |
|
这部剧看的真让人烦心,这个村子也真是够闹腾的,事情是一茬接一茬的出,什么狗血都往里倒,末了圣母女主一抹眼泪,BGM响起,强行升价值,不仅坏人没受到惩罚,还强行happy end。简直是把“农村”当痰盂,把“女性”当笑料,把“观众”当傻子,“烦心事”最终成了“恶心事”。 |
|
看了一周好上头 |
|
奶奶喜欢 |
|
我喜欢乡土农村电视啊啊啊 |
|
宝乐婶太不容易了。永川的妈,王富贵两口子,金花真不是人。 |
|
警察真够多余,抢劫诈骗抓不到人,栽赃陷害,偷鸡摸狗,下毒,都没事,真是够无知,圣女婊剧情在中央电视台太多了
投毒罪,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《刑法修正案(三)》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《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》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,取消了投毒罪罪名。根据本条规定,犯投毒罪的,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损害极端严重的,处死刑或无期徒刑。 |
|
小时候挺喜欢看到电视剧 |
|
看个热闹,王富贵家可以死一死! |
|
挺有意思哒!就爱看家庭剧!布景真实。结尾有点仓促。挺爱看蘸糖葫芦的片段的 |
|
大连农村的乡间故事,怎么满口的棒碴味,不应该是海蛎子味吗? |
|
拉中拉 |
|
跟着爸妈一起看的。感受是:内心强大并善良的女人最终是幸福的! |
|
我在陪着我妈看,主角好评,其他全部,差评到底,农村人都演的跟有病一样,人家农村就不这样好吧! |
|
很多都知道农村人不这样,谁家闲的没事儿天天找事儿啊。不过这是电视剧,喜剧效果而已,不过总有人玻璃心 |
|
卖糖葫芦那里太搞笑了,反向宣传 |
|
在家跟爸妈一起看的,很欢乐,重拾东北话~ |
|
【跟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看电视系列】人物都单薄得像脸谱 |
|
闹心 |
|
剧情雷人,古早网络小说入侵编剧大脑,从头到尾莫名其妙的感情线,感觉迎合了恶俗趣味,低俗娱乐,希望以后多点有深度的影视剧。#糖葫芦剧。将近一半以上的剧集,全员都不带换衣服的,不论主角配角,这合理吗?到后边剧情了才开始换衣服,服道化像是短剧剧组杀青以后借来的一样…宝乐婶演技好评,美玉一家也不错。 |
|
《宝乐婶的烦心事》
宝乐婶(大儿子大贵,女儿金月,小女儿金花)
姜长喜—小算盘
嫂子照顾小叔子的剧情属于没苦硬吃。全村男人都围着金月转,前面几集剧情把我绕晕了,村里没女人了吗,和金月一个?
1.金月 照顾小叔子,母亲因为这个事要和她断绝关系,后来母亲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,和金月一起攒钱给天磊看腿。
2.吴老大的儿子吴海洋大学毕业在城里上班,突然回村要包荒地搞种植,乡领导支持,但吴老大却不同意,村民也反对迁坟。
3.宝乐婶卖糖葫芦。 |
|
哈哈,好看 |
|
宝乐婶烦心事是挺多的,不过人老是乐乐呵呵的,喜欢这样的人,内心强大,让人觉得生活有劲 |
|
这把宝乐婶演得太好了 |
|
我喜欢看这种农村题材的电视剧 |
|
近阶段好爱看的电视剧啊!!艾玛啊!!! |
|
从头到尾没有姓名的宝乐婶… |
|
啊啊啊啊啊啊好烦的人物设定 |
|
怎么那么多人喜欢一个小寡妇?最后,王富贵两口子还能洗白 |
|
气死了,宝乐婶真倒霉,看得我也烦 |
|
陪奶奶看的津津有味,我说女主怎么那么眼熟原来是安陵容。 |
|
我觉得这部剧挺好看的,为什么分数这么低啊。喜欢李晶晶的表演。 |
|
老胖婶卖的什么来着,,糖葫芦吗…怎么还有陶昕然😲😲😲😲 |
|
可太稀罕宝乐婶儿啦 要是能去掉金月这些个狗血戏份 就完美了 |
|
这电视剧咋这么好看,我的天,好像是成年以后最爱看的一部,就像小时候看武林外传 |